科技部近日發出通知,確定第二批創新型試點企業。以下是通知全文。
關于確定第二批創新型試點企業的通知
國科發政〔2008〕16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(委、局)、國資委、總工會,各試點企業:
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,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,引導企業走創新發展的道路,著力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,加快促進以企業為主體、市場為導向、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,根據《關于組織開展第二批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國科發政字[2007]444號)要求,在各有關部門和地方的大力支持下,經認真研究,確定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等184家企業為第二批創新型試點企業(見附件)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各試點企業要按照國科發政字[2007]444號文件的要求,結合本企業申報試點時提交的《企業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申報書》確定的試點工作內容,圍繞確立創新在企業發展戰略中核心地位、完善創新體制機制、加強創新基礎和能力建設、加大研發投入力度、培養和吸引創新人才、培育創新文化等內容,形成《創新型試點企業未來三年試點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試點方案》),并積極開展試點工作。《試點方案》應結合企業實際情況,突出重點,明確試點目標、試點內容、工作進度和保障措施。請各試點企業將《試點方案》連同電子版于2008年3月10日前分別報送科技部、國務院國資委和全國總工會三部門各一份,由地方推薦的企業需同時報送地方推薦部門。
試點企業開展試點工作情況及企業產權、人事、財務等重大變動情況,要及時報告推薦的地方和部門。
二、三部門根據試點工作總體安排和《試點方案》指導企業開展試點工作,監督檢查試點企業落實試點方案情況。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落實相應的支持措施;在部分地方和企業建立重點聯系制度;建立滾動發展和動態調整機制,對不按要求開展試點工作的企業將取消其試點資格,對因發生重大變動不再具備試點條件的企業也將及時做出調整。
三、地方科技管理部門要會同本級國資監管機構、工會組織等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對所推薦的試點企業的聯系和指導,及時總結試點經驗,并于每年12月向科技部報送試點進展情況年度報告,遇有試點企業產權、人事、財務等重大變動情況應及時報告。
聯系方式:
科學技術部政策體改司
地址: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(100862)
電話:010-58881762 E-mail:zts_zcc@most.cn
國務院國資委規劃發展局
地址: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26號(100053)
電話:010-63192182 E-mail:keji@sasac.gov.cn
中華全國總工會經濟技術部
地址: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10號(100865)
電話:010-68591418 E-mail:ykang@acftu.org.cn
附件:1.創新型試點企業未來三年試點工作方案編制提綱
2.第二批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的企業名單
科學技術部 國務院國資委
全國總工會
二OO八年一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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