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4月27日,國務院召開了鋼鐵工業關停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會議。會上,國家發展改革委與河北、山西等10個主要產鋼省(區、市)政府簽訂了第一批《關停和淘汰落后鋼鐵生產能力責任書》(以下簡稱《責任書》)。按照《責任書》的要求,這10個省(區、市)將在“十一五”期間關停和淘汰落后煉鐵能力3986萬噸、煉鋼能力4167萬噸,涉及企業344家。其中,今年要關停和淘汰落后煉鐵能力2255萬噸、落后煉鋼能力2423萬噸。
到目前為止,第一批簽訂《責任書》的10個省(區、市)累計關停和淘汰落后煉鐵能力969萬噸、煉鋼能力873萬噸,分別完成《責任書》確定今年任務的43%和36%。此外,山西省主動淘汰《責任書》以外的落后煉鐵能力298萬噸;未列入第一批簽訂《責任書》的安徽省馬鋼已關停5座300立方米高爐,合計煉鐵產能175萬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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