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國家質檢總局根據《制造、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監督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發布了《重點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》(第二批),將熱能表、粉塵測量儀、甲烷測定器(瓦斯計)新增為重點管理的計量器具。
至此,重點管理的計量器具由原來的6種(稅控加油機、出租車計價器、衡器、電能表、水表、煤氣表)新增加到9種,凡列入該目錄的計量器具,其制造許可證的受理申請、考核和發證工作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;其型式評價按《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由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技術機構進行。
至此,重點管理的計量器具由原來的6種(稅控加油機、出租車計價器、衡器、電能表、水表、煤氣表)新增加到9種,凡列入該目錄的計量器具,其制造許可證的受理申請、考核和發證工作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;其型式評價按《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由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技術機構進行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