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積極擴大國內短缺的資源類產品、技術類產品進口,國家發改委、財政部、商務部等三部門根據國務院的工作安排,制定并聯合發布《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》。
《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》分為四個部分:
第一部分是鼓勵引進的先進技術。主要指國內尚未掌握的先進裝備設計制造技術、農林類先進技術,國家批準或核準的重點建設工程引進的先進技術。引進技術是指買斷或許可方式進:國外先進專有技術或專利,或通過合作開發,獲得自主知識產權和掌握先進專有技術的行為。對引進此類先進技術,給予貼息支持。
第二部分是鼓勵進口的重要裝備。指目前國內尚不能自行研發制造,國民經濟各領域急需的重要裝備。對此類裝備進口,給予貼息支持。
第三部分是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。主要從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05年本)》鼓勵類目錄中,以及《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》確定重點支持的個六個領域范圍內選擇的重點行業。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專項規劃的投資類項目項下進口生產性設備、零部件(不予減免稅清單中產品除外)給予貼息支持。因涉及到設備、零部件較多,且不同行業類型各異,此部分設備和零部件進口貼息,參照鼓勵類投資項目進口設備減免稅管理方式進行。
第四部分是資源性產品、原材料。鼓勵進口資源性產品和原材料,對其進口給予貼息支持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、商務部將根據情況需要,適時對目錄進行調整。
具體的貼息辦法,由財政部、商務部另行制定。
附件: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(摘錄)
附件:
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
一、鼓勵引進的先進技術(略)
二、鼓勵進口的重要裝備
92、低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:X射線發生器管電壓>420KV
93、耐久性能試驗機:載重胎最高時速>150km,轎車胎時速>240km
94、其他檢測液體或氣體變化量的儀器及裝置:三通道以上的超聲流量計與物位儀表
95、電泳儀
96、其他質譜儀(除BOD/COD/TOC水質多參數檢測儀器)
97、離子射線的測量或檢驗儀器及裝置
98、35噸以上振動試驗臺
99、測井儀用中子發生器
100、地震儀:25000道以上,24BIT
101、磁力儀:測量范圍25000-80000nT,測量精度±0.2nT,分辨率0.02nT,梯度范圍5000nT/m,存貯數據25000個以上讀數
102、制造半導體器件時檢驗半導體晶片、元器件或檢測光掩模及光柵用的光學儀器
103、三坐標測量機:X×y×Z>3000×3000×2000mm,單軸精度<(1+L/400)mm,空間精度<(1.2+L/300)mm,探測精度<1mm
104、三維掃描儀(3DSS)
105、工業或實驗用感應或介質損耗工作的爐及烘箱:爐膛容量>100t
三、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
24、船舶控制與自動化、通訊導航、儀器儀表等船用設備及制造
31、集散型(DCS)控制系統及智能化現場儀表開發及制造
32、核分析、核探測儀器儀表制造
35、放射性廢物及其它危險廢物安全處置技術及設備
36、煤氣、煙氣除塵、脫硫、脫硝技術及裝置、成套設備制造
37、高效、低能耗污水處理與再生技術開發及設備制造
55、國家級工程(技術)研究中心、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、重點實驗室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、新產品開發設計中心、科研中試基地、實驗基地建設
四、資源性產品、原材料(略)















